近日,“信用安徽”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因其网约车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车辆未获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而受到罚款。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网约车平台需确保其服务车辆具备合法的营运资质、良好的技术状态以及可靠的安全性能,并要求有关的营运车辆必须具备保险,同时确保线上与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,并向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报备车辆信息。基于这一违规情况,泗县交通运输局依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条款,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处以0.5万元的罚款,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皖宿泗交罚﹝2026﹞1000809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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